山東法制傳媒網:近日,山東省濟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萊蕪區(qū)大隊接到市民舉報稱,自己的車牌可能被別人套用。接到報警后,城區(qū)中隊民警迅速展開調查。通過分析研判和軌跡追蹤,民警成功鎖定違法車輛和駕駛人蘇某。
經過詢問,蘇某交代稱,為了方便進出小區(qū),他就在網上買了偽造的機動車號牌,并將它們懸掛在車上。民警告知蘇某,其行為屬于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隨后依法對其作出駕駛證記12分、罰款2000元的處罰。3月11日,濟南市公安局萊蕪區(qū)分局進一步對蘇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并于當日送交拘留所執(zhí)行。
據了解,機動車號牌是車輛的身份證,是區(qū)別于其他車輛的重要信息,需通過合法途徑申領。任何偽造、變造、套用行為,均將面臨法律嚴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fā)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濟南交警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不做“假冒偽劣”駕駛人,不開假牌套牌車,切勿為一時便利觸碰法律紅線。市民如若發(fā)現(xiàn)假牌、套牌車輛,也請第一時間報警舉報。(山東省濟南市公安局萊蕪區(qū)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