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法制傳媒網:為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山東省萊陽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持續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加大深夜、凌晨等重點時段查處力度,以城市主要道路、農村周邊道路以及餐飲娛樂場所周邊路段為主陣地,加大對酒駕、醉駕的整治力度,形成嚴管高壓態勢。
5月3日,交警大隊一中隊在富水路與昌山路口設卡開展集中統一行動,14時20分,劉某駕駛車牌號為魯F****7的小型客車行至卡點處被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測試值為49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車。劉某被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
5月3日15時許,交警大隊二中隊在梨園路設卡,在檢查車牌號為魯F****7的轎車時,發現駕駛員王某身上有酒精氣味。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王某體內酒精含量為22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王某被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
5月4日14時許,交警大隊二中隊在轄區萊高路巡邏檢查時發現,蘇N****S小型汽車駕駛員王某血液酒精含量為34mg/100mg,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遂依法對王某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
5月4日,交警大隊三中隊在萊穴路設卡開展集中統一行動。15時許,在對車牌號為魯F6***3的小型汽車駕駛員進行酒精檢測時,檢測值為23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王某被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
5月5日,交警大隊四中隊在赤萬線設卡開展集中統一行動。16時30分,民警對車牌號為魯F****7的小型汽車駕駛員張某進行酒精測試時,測試值為123mg\100ml。張某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目前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山東省萊陽市公安局交警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