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法制傳媒網:(尚思奇)都說“有臥龍之處必有鳳雛”,山東省淄博市博山交警在開展酒醉駕午查整治行動中就查到了兩名“酒司機”,二者被查相差不足兩分鐘,還都稱是在家自己喝的,并且還都只喝了1瓶啤酒……
7月7日14時50分許,淄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博山區大隊山頭中隊在轄區內開展酒醉駕集中整治行動過程中,在對一輛號牌為魯CMQ7##的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員進行排查過程中,發現其存在酒駕嫌疑,遂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經檢測,駕駛員朱某酒精含量為28mg/100ml,已達到酒后駕駛機動車標準。而就在民警對其詢問時,又一名駕駛號牌為魯SEU0##普通二輪摩托車的“酒司機”落網,該駕駛員姜某某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其酒精含量為39mg/100ml,也已達到酒后駕駛機動車標準。
兩名駕駛員被查處的過程相差不足兩分鐘,而民警分別對其詢問為什么喝酒后還駕車時,兩名駕駛員均稱“因為天氣太熱,中午就自己在家喝了一瓶啤酒消暑,覺得已經過了酒勁兒,便騎車上路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面臨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山東省淄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博山區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