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法制傳媒網:近日,東阿縣司法局姜樓司法所成功調解一起因樹木遮陰引發的矛盾糾紛,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某日下午,專職人民調解員馮正召接到姜樓鎮某村村民甲某的電話,請求調解一起樹木遮陰糾紛。經過耐心詢問,得知該村村民乙某的一大片土地與甲某相鄰,在該片土地上,乙某種植了樹苗。隨著樹苗一年年長大,已經對甲某的莊稼造成采光及產量等方面的影響。甲某要求乙某去除所遮陰的樹木,乙某不同意。多次溝通后,雙方發生了口角,誰也不搭理誰。無奈之下,甲某便向司法所和專職人民調解員馮正召尋求幫助。
第二天,馮正召便驅車前往該村進行調查取證。雖然現在是秋冬季節,樹葉基本掉落,無法明確看到是否遮陰,但根據樹木種植面積及長勢高度,依舊能夠確定乙某的樹木會影響到甲某的莊稼種植,尤其等到明年春夏時節,定會影響莊稼采光。
在調解過程中,考慮到雙方是鄰里關系,以后生活中難免打交道,為避免矛盾激化,馮正召決定采用“背靠背”的方式開展調解工作。通過與乙某交談了解到,乙某其實也知道自己的樹木已經對甲某的莊稼產生了影響,并不是不愿意去除樹木,而是想等到明年,可是甲某并不同意,并且辱罵了自己,因此就一直不同意刨樹。通過發現這場糾紛的根源在于雙方的口角沖突和心中積怨后,馮正召采取“情、理、法”結合的策略。一方面從情理角度出發,勸說甲某向乙某賠禮道歉。畢竟雙方同是近門,乙某又比甲某年長,不應該辱罵對方。另一方面從法理角度出發,向乙某闡述了《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的相關條款,并勸說乙某應當盡快刨除樹木。最終,雙方放下成見,握手言和并達成了一致的調解協議,該起樹木遮陰糾紛最終得到了圓滿化解。(山東東阿縣司法局姜樓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