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法制傳媒網:(趙延杰 林永德)近日,吉林和龍林區基層法院立案庭在八家子巡回審判點訴前調解一起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
原告于2011年出資購買鍋爐主機及輔助設備,用于被告八家子鎮某企業鍋爐房供熱取暖,該企業承諾將鍋爐主機及輔助設備費用按2011年當地多家鍋爐廠比價后的使用費賠償給原告,現該企業未按承諾賠償給原告。經原告申請某資產評估事務所評估上述資產價值合計為171.33萬元。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故提起訴訟。
經了解,原被告雙方均有訴前調解的意愿,為了便利當事人,法院決定在八家子巡回審判點對當事人進行面對面調解。訴前調解法官耐心溝通,釋法析理,但一方當事人認為賠償數額較高,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表示尚需向公司領導匯報溝通后,再進一步研究確定下來。雖然此次調解未能達到最佳效果,但是林區法院真心實意為群眾辦實事的工作態度和為群眾提供更優質的司法服務的工作作風贏得了雙方當事人贊譽。
近年來,和龍林區基層法院進一步推進一站式多元解紛,充分發揮“司法調解+司法確認”優勢,積極引導來院起訴的當事人優先選擇訴前調解方式化解糾紛,讓越來越多的糾紛化解在訴前,在節約司法資源的同時,讓當事人深切感受到法官的耐心和司法溫度,大大提升了人民群眾幸福感和獲得感。(吉林和龍林區基層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