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法制傳媒網:(劉琪)為貫徹落實延邊林區中級法院“三服務”活動工作要求,進一步優化法治營商環境,充分發揮人民法院通過司法建議參與社會治理的重要作用,近日,吉林延邊林區中級法院與長白山森工集團召開司法建議反饋交流會,切實深化司法建議工作實效,提高司法服務水平。
近年來,中院在審理長白山森工集團及其下屬公司的相關案件中,發現林業企業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存在合同合法性審查不嚴、對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點未能提前預判、對已生效的法律文書執行不力、以及參與法院調解積極性不足等問題。中院對問題及其成因進行認真分析梳理,形成一份針對性強、切實可行的整改建議,并向長白山森工集團發出司法建議書。
司法建議發出后,長白山森工集團對司法建議的落實與整改情況予以積極反饋。在此次反饋交流中,長白山森工集團表示,收到司法建議后公司高度重視,積極落實整改,向各分公司及子公司下發通知,要求各公司切實采取嚴格執行合同管理規定、強化入股企業監督管理、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等有效舉措,認真抓好整改落實。
反饋交流活動中,中院與長白山森工集團積極互動,中院針對反饋意見中合同的審批及審核程序問題、合同簽訂主體的資質和履行能力的審查問題、合同履行中的證據留存問題以及涉企案件調解工作機制問題與長白山森工集團進行了深度交流,并征詢長白山森工集團對持續開展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強化涉企訴訟服務、提升案件審判質量的進一步需求,圍繞延邊林區法院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展開互動交流。長白山森工集團副總裁李云龍表示,通過此次座談會的交流,進一步增強了企業的法律意識,切實幫助企業解決了發展中的困惑,堅定了把企業做強做大的決心。
司法建議工作是延伸司法職能,助力社會治理的重要載體。下一步,吉林延邊林區中級法院將繼續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理念,立足林區法院工作實際和司法審判職能,以司法建議服務大局、助推治理,著力打造具有延邊林區法院特色、符合新發展理念和高質量發展要求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吉林延邊林區中級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