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法制傳媒網:(趙一琳)執行工作,是法律權威的體現,更是民生利益的守護。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執行局面對一起租金糾紛,摒棄“一收了之”的機械思維,以“活封”化解僵局,既守住村集體的“錢袋子”,又保住群眾的“飯碗子”,讓執行工作既有力度,更有溫度。
某村集體大棚承租人王某因疫情滯銷、洪水災害連續虧損,無力支付多年租金。按合同約定逾期需騰遷大棚,但王某逾期后仍未搬離。某村集體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其騰遷大棚并支付租金。
執行干警現場調查發現,王某已重新種植應季蔬菜,若直接強制騰遷,王某將失去唯一收入來源,某村集體也面臨大棚閑置、租金難以追回的局面。面對兩難,執行局并未簡單采取強制騰遷措施,而是組織雙方協商制定“活封”方案:允許王某繼續經營大棚,但對其收益賬戶進行動態監管,確保銷售收入優先用于分期償還租金;若再次違約則立即騰遷。這一方案既保障了某村集體租金的逐步回收,又避免“竭澤而漁”導致王某徹底失能,為其履行義務提供了現實路徑。雙方從“對立僵持”轉向“共同止損”,矛盾隱患悄然消解。
集安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堅持“降損失、保民生”,對涉農糾紛不搞“一刀切”,靈活施策傳遞執行溫度。既維護法律權威,又讓群眾感知執行是“有溫度的利益平衡”,讓公平正義扎根基層泥土。(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