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通報4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平度市蓼蘭鎮侯西莊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彭興金截留群眾危房改造補助款等問題。彭興金利用職務便利,截留本村4戶群眾危房改造款5.7萬余元,并據為己有;伙同他人采取虛報種植面積方式,套取國家小麥種植補貼款1萬余元,并分得5000余元,用于個人消費。彭興金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追究其刑事責任。
2.龍口市新嘉街道韓家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韓建盛套取征地補償款問題。韓建盛利用職務便利,通過虛報數據套取征地補償款64萬余元,并將其中12萬余元據為己有,用于個人消費。韓建盛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追究其刑事責任。
3.濟寧經濟開發區馬集鎮下店子村黨支部原書記孫元生騙取種糧補貼款等問題。孫元生利用職務便利,將村集體非種糧土地45.88畝申報為種糧補貼面積,并分別列在其本人和家人名下,騙取補貼款1.1萬余元,用于家庭支出;以重復報銷方式,虛報冒領國家征地青苗補償款1.2萬余元,據為己有。孫元生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所得被收繳。
4.德州市陵城區滋鎮三洄河村黨支部原書記位立燕套取惠農資金等問題。位立燕利用職務便利,超標準收取村民“一事一議”款6.9萬余元,用于村級經費,未用于所議事項;通過虛報小麥種植面積和農作物受災面積等方式,套取種糧補貼款6.7萬余元、農業保險賠償款1.1萬余元,并將其中2.7萬余元據為己有;將集體收入承包費4161元據為己有。位立燕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所得被收繳。(山東省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