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法制傳媒網訊;(丁學星 金美紅)判前調查評估作為社區矯正的基礎性工作,是法官判定犯罪人人身危險性以及能否適用社區矯正的重要依據。近日,山東五蓮縣司法局潮河司法所受某法院的委托,對轄區內居民王某進行判前社區矯正社會調查評估。在收到委托調查函后,司法所立即組成調查評估小組,全面了解王某的各項基本情況。
為全面了解王某的原現實表現,準確評估其社會危害性,提高調查的真實性、可靠性,司法所丁所長第一時間帶領調查評估小組深入走訪被調查人的原籍村居,走訪其近親屬、村干部,調查其日常表現、社會交往、家庭情況、個性特征、經濟狀況等,了解其家庭成員的接納態度,及村委會對其適用社區矯正的意見。同時,聽取其近親屬、村干部對其判處緩刑是否可行的評價和反映。
走訪過程中,本著認真負責、公平公正的原則,調查評估小組歷時2天,調查走訪詢問人員達6人,并通過與其本人談話,了解其認罪悔罪態度,最終通過全面綜合各方意見和建議形成規范性調查評估報告。
通過規范開展判前調查評估工作,有利于調查評估工作的規范有序開展,更好地與社區矯正工作對接,推動社會管理創新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山東五蓮縣司法局潮河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