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法制傳媒網:(張淦)近日,山東省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法院法官奔赴千里之外的寧夏海原縣,歷時16小時,成功將被執行人名下一宗設備及物資交付申請執行人,抵償債務1076320元,及時有力地維護了申請人的權益。
申請執行人青島某科技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寧夏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市北區法院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未按照生效判決確定的時間履行還款義務。申請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中,經執行查控系統查詢,未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但在辦案法官鍥而不舍的努力下,確定被執行人在千里之外的寧夏中衛市海原縣有設備及物資。執行法官當即前往海原縣進行現場調查,發現該廠房多數設備已被其他法院查封,但是執行法官并未就此放棄,經過仔細清點查證,最終找到未被查封的設備及物資一宗并當場進行了查封。
查封后,執行法官迅速啟動了評估拍賣程序,依法委托評估機構進行了評估,并將該設備及物資在京東網進行網絡司法拍賣。流拍后,申請人申請以物抵債。執行法官依法作出執行裁定書,將設備及物資交付申請人以抵償債務。
因該設備為大型設備,物資數量也較多,為了順利交付,執行法官提前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并制定了詳細的執行計劃,并第三次飛赴寧夏海原縣。當天,執行干警頂著37攝氏度的高溫,周密部署,錄音錄像、清點物資、組織交付,全程有條不紊。從早8點奮戰至晚12點,歷時16小時,成功將價值超過百萬元的設備及物資交付申請執行人,有力維護了申請人的權利。(山東省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