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法制傳媒網:9月2日,山東省日照經開區檢察院分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單強帶領檢察干警一行3人到北京路街道裴家村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調研工作。
調研組在裴家村黨委書記的引領下,來到當地的“漁民節”活動場地,通過現場交流,詳細了解“漁民節”的文化保護與傳承情況,并就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賦能知識產權保護進行探討。
裴家村是一個傳統的漁業村,祖祖輩輩以打漁為生。早在明清時期,漁民們便在每年農歷六月十三日海神龍王生日這天開展祭海活動,用最古老的的方式祈求人福舟安、漁業豐收,并逐漸演變成為“漁民節”。2006年,裴家村“漁民節”被列入山東省第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08年6月被國家文化部批復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內容。近年來,經開區檢察院充分發揮檢察公益訴訟職能優勢,借助各方力量,共同推動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下一步,檢察機關將繼續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結合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發展上善作善成,以檢察力量營造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法治環境。(山東省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