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法制傳媒網:(王利 潘龍峰)四只鴨子丟失后,新鄭市李某報警,警方多方查找后因沒有任何線索一直未能破案。李某以公安局未能履行職責為由把公安局告上了法庭。近日,在法官與民警的共同努力下,糾紛圓滿化解,彰顯了基層執法司法工作者的為民情懷與責任擔當。
新鄭市60歲李某家中養了幾十只鴨子,2024年12月,李老漢發現家中養的鴨子少了四只,心急如焚的李老漢隨即報警,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第一時間開展調查工作,他們調取周邊監控錄像,在李老漢家周邊挨家挨戶走訪詢問,因李老漢家附近是監控盲區,未能發現有價值的線索,也沒有找到目擊證人,到底是鴨子自己跑丟的?是其它動物吃掉的?還是有人偷盜?警方一直沒有給李老漢明確答復。
李老漢因鴨子遲遲未找回,對警方的工作產生誤解,認為民警沒有用心為自己尋找,公安局屬于不履行法定職責,一氣之下將公安局告上法院。新鄭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潘龍峰承辦此案后,深知簡單的判決可能無法真正化解矛盾,反而會加深雙方的隔閡。潘龍峰秉持著“調解優先、案結事了”的原則,主動與雙方溝通,詳細了解案件調查過程,并多次與李老漢促膝長談,耐心傾聽他的訴求和不滿。
民警也充分理解李老漢未能找到丟失四只鴨子的焦急心情,雖然已竭盡全力開展調查,但為了徹底消除李老漢的誤解,解開他的心結,民警主動表示贈送李老漢四只鴨子。民警真誠地向李老漢解釋調查的經過和面臨的困難,表達了未能幫李老漢找回鴨子的歉意。李老漢被民警的真誠所打動,也認識到民警為尋找鴨子付出的努力,最終主動向法院申請撤訴。這場因四只鴨子引發的行政糾紛,在法官與民警的共同努力下畫上了圓滿的句號。(河南省新鄭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