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膠州市檢察院針對4家企業非法占用土地的問題,啟動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向該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提出督促依法查處的檢察建議。4家涉案企業因此被追繳罰款140余萬元。
今年5月,膠州市檢察院在辦理膠州市國土資源局干部薛某、石某涉嫌濫用職權案時,發現該市相關單位可能存在未履行法定職責,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情況,遂對案件線索進行偵查。經查,2002年8月,膠州市黃家屯村村委會先后與青島沽河橡膠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簽訂協議,出租該村70余畝土地,使用期限為50年。4家企業通過請托膠州市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違規辦理了帶有土地證號和宗地號的虛假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明,并相繼通過“招拍掛”程序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證。
2015年7月,膠州市成立綜合行政執法局,將原國土資源局的相關職能劃入該執法局。今年5月,膠州市檢察院啟動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向執法局連發4份檢察建議,建議該局對4家非法占用國有土地的企業進行查處。
該院的檢察建議引起了執法局的高度重視。經立案調查,該局依法對上述4家企業作出了相應的行政處罰決定,依法收繳了140余萬元罰款。(王海聲)
(原標題:連發4建議追繳罰款140余萬元 山東膠州:督促責任單位及時履職維護國家利益)
來源:最高檢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