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法制傳媒網:(張慶利 梁錫芝 徐憲彤)在山東省聊城市東阿縣姜樓鎮的大街小巷、田間地頭,經常能看到一個皮膚黝黑的“山東大漢”,有時在向群眾宣傳法律知識、有時在解答村民的法律咨詢、有時在現場調解群眾間的糾紛,他就是姜樓鎮“法律明白人”馮正召。自1996年參加工作以來,馮正召從事司法所、派出所、法律服務所等相關崗位,一直工作在姜樓鎮的法治戰線上,獲得群眾的一致好評,后經推薦,被選聘為姜樓鎮村居法律顧問、“法律明白人”。26年的時間,他一直奔走在法治鄉村的道路上,是一位地地道道的“法律明白人”。
以法為繩,情系百姓(調解篇)
甲乙兩村相鄰。A是甲村村民,私自將屬于乙村的荒置土地約0.5畝占用栽樹。乙村村民為此向乙村村委提出了意見,于是乙村村干部前往甲村與A進行交涉,希望A能將該地歸還乙村。而A則認為,自己剛種上樹苗,正是成活期,如果現在挪走樹苗,一方面沒有其他閑置土地可以移栽,另一方面會影響其成活率,因此拒絕返還。于是,乙村村干部找到法律顧問馮正召想讓其對該糾紛進行調解,馮正召了解糾紛經過后立即找到當事人A進行協調。起初,A態度比較強硬,不愿退還土地。后馮正召向A普及《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告訴他這樣做是侵犯集體財產的行為,如果拒不返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經過擺事實、講道理、說法律,A意識到自己的行為的不當之處,并說出了自己的擔憂。馮正召于是與乙村聯系,希望村委能夠為A這批樹木提供便利,以有償的方式簽訂承包合同。乙村表示同意,最后雙方成功簽訂土地承包協議,A也表達了對馮正召的感謝。
這起矛盾糾紛只是馮正召調解眾多矛盾糾紛中的一起,近兩年,馮正召參與矛盾糾紛化解100余起,在糾紛化解過程中,都能做到法理為先、鄉情為本,用實際行動維護了村莊的和諧穩定,為村民營造了幸福的生活環境。
以法為尺,丈量正義(法援篇)
2021年,馮正召辦理了幾起為農民工討要工資的法律援助案件,其中一起是乙公司拖欠農民工甲某工資近四萬元案件。2015年甲某進入乙公司車間工作,2020年公司因經濟效益不好一直存在工資發放不及時、拖欠的現象,后甲某被迫辭職。甲某離職后多次討要拖欠工資未果。無奈之下,甲某找到馮正召與另一位法律服務工作者,請求他們幫自己討要拖欠工資。根據甲某的情況,馮正召協助其辦理了法律援助,后經過馮正召短短10多天全程跟蹤討薪維權,甲某如愿拿到工資,臉上也露出了久違的笑容,對結果表示非常滿意。
“讓學法成為習慣,讓法治擁有力量”,這是馮正召的座右銘。作為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顧問的他經常在摸排矛盾糾紛時,及時向農民工普及《法律援助法》、《勞動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解答工資報酬支付、工傷事故賠償等法律問題。在公共法律服務站進行值班時,積極接待來訪群眾,解答群眾法律咨詢,受理法律援助案件。
以法為師,修身固本(學法篇)
“要想普好法就得自己先學好法,如果自己對法律一竅不通就去給別人普法,這樣不僅貽笑大方,更是對法律的不負責任。”近年來,不少法律法規政策相繼出臺或者更新,馮正召深知必須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和較強的法律水平,才能更好地為民辦實事。日常工作中,他經常隨手拿著一本法律書籍,還在微信微博抖音上關注了不少法治博主,隨時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識。
在下村走訪時,只要遇到群眾提出來的法律問題,都會一一記錄下來,尤其是問到他不懂的問題時,他認真查找法條和請教專業律師,及時答復群眾。群眾對他贊賞有加,只要一提他的名字,大家都豎起大拇指,就是擁有這樣的人熟地熟情況熟的“人際圈子”,為人民調解、法治宣傳等工作提供了便利,他是當之無愧的“法律明白人”。
以法為綱,循法而行(普法篇)
在開展普法宣傳時,馮正召采取豐富多樣的普法宣傳形式,注重線上與線下相結合,通過點對點、面對面、主動“送法上門”等方式進行普法,《民法典》、《憲法》、《勞動法》、《土地管理法》、《法律援助法》等等,他會根據不同的人群、不同的時間段進行普法。他堅持按需普法:春耕農忙,給村民講農資打假;夏季酷暑,給孩子講防溺水知識;街頭巷尾,給老年人普及防詐騙知識,幫助老年人守好“錢袋子”。
近兩年,馮正召參與普法宣傳50余場,提供法律服務、解答法律咨詢300余次。馮正召秉持 “法治為民”的工作理念,與群眾一起學法用法,讓群眾感受法治的力量、體會法治的溫情,引導群眾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不斷提高群眾法治意識和法治思維,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東阿、法治東阿貢獻力量。(山東省聊城市東阿縣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