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法制傳媒網:10月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一批生物多樣性保護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引導各地檢察機關在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中持續深入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的獨特效用。
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包括四川省劍閣縣人民檢察院督促保護古柏行政公益訴訟案、江蘇省泰州市人民檢察院訴王某某等人損害長江生態資源民事公益訴訟案、山東省青島市人民檢察院訴青島市嶗山區某空間藝術鑒賞中心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制品民事公益訴訟案等14件,有8件行政公益訴訟案件、3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3件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其中,有2件案例與督促整治外來物種入侵相關。
據了解,這些案例保護對象豐富,既有國家保護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植物,也有動物棲息地、自然保護區,還有對外來入侵物種的防治和本地重要生物種群的保護,涉及生物多樣性三個組成部分即物種多樣性、生態系統多樣性和遺傳資源多樣性。從保護級別來看,保護對象從國家一級保護動植物到“三有”保護動物(即有益、有重要經濟價值,有科學研究價值的野生動物),均有涉及。
最高檢第八檢察廳負責人表示,此次發布典型案例也是對生物多樣性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的階段性總結,將以此為契機,繼續加強對實踐經驗的總結提煉,更好地指導辦案實踐,不斷深化生物多樣性保護公益訴訟檢察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