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法制傳媒網:(蘇松茂 郭瑩瑩 任爽)“叮鈴鈴...”一陣清脆的手機鈴聲響起,1月10日中午,河南省鄭州市滎陽市人民法院執行員李文華接聽電話一聽是申請人郝某的代理人馬某某,對方說:“我們可以提供被執行人陳某某車輛的相關線索”,執行員李文華聽到后稱:“行,沒問題,有情況及時聯系”。
申請人郝某與被執行人陳某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郝某申請執行,但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應當承擔的法定義務,執行員李文華通過查控措施查詢到被執行人陳某某名下有一輛奧迪車,準備對其采取查控措施,所以就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當日下午15時,馬某某的電話再次響起,稱已經發現陳某某的車輛在滎陽市商隱路附近。執行員李文華掛斷電話后,馬上安排法院干警立即出發趕到商隱路附近扣壓被執行人陳某某的車輛。同時聯系陳某某告知車輛將被扣壓,與陳某某協商還款事項。半個小時后,陳某某來到停放自己的車前,當即表示,已經預約銀行,馬上還錢。執行員李文華說:“先把車開到法院,錢結清后放車”,法院干警將被執行人的車順利停放到法院后,被執行人陳某某慌忙到法院還清了申請人的欠款,辦完所有的手續后,被執行人開走了自己的車。(河南省鄭州市滎陽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