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法制傳媒訊:(于小會)首先,會上系統講解了醫療廢物處置相關法律法規,并就醫療廢物、可回收廢物、生活垃圾的分類與處置指出了明確、切實可行的辦法,要求全院各科室根據各自科室情況,系統梳理醫療廢物處理流程,不折不扣地執行國家有關醫療廢物規范化處置的要求;醫療廢物暫存點工作人員要及時規范做好醫療廢物的收集、轉運工作,防止任何形式的醫療廢物流失及不規范處置。
其次,向全體持有醫師、藥師、護士證書的業務人員,傳達了證書管理辦法,禁止進行買賣租借轉讓資格、執業證書、不掛靠在其他醫療機構等違法違規的“掛證”行為,對醫師執業機構與登記執業機構不符、買賣租借轉讓醫師資格、執業證書等“掛證”違法違規行為,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