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法制傳媒網:(宗倩宇)近日,山東省聊城市陽谷縣七級鎮七二村村民張某因新建自家房屋,在家門口的路上堆放了石灰等建筑材料,張某的鄰居劉某駕駛三輪車經過時,因為石灰地面較滑,三輪車失控,將腿部碰傷。事發當時,無一人在場,劉某也覺得無大礙,等到劉某回到家中,腿越來越疼,與張某交涉,要求賠償損失,張某認為當時事發之時,沒人看見,雙方產生了分歧。劉某的弟弟隨后來到司法所,要求司法所進行調解,讓張某賠償損失。七級司法所立刻聯合專職人民調解員一起調解此案,防止矛盾進一步惡化。張所長與調解員采取背對背的方式,分別與張某,劉某進行溝通。經過三次溝通,雙方情緒穩定,張某同意一次性支付賠償金1萬元,劉某不再追究此事。雙方冷靜過后,非常感謝七級司法所,他們認為是司法所和專職人民調解員做了中間的和事佬,讓他們消除了隔閡,經過此次調解,雙方握手言和。遠親不如近鄰,雙方依然還是好鄰居,并且表示當時都在氣頭上,以后一定互相幫助。最后簽訂了協議,此次糾紛圓滿解決。
對于百姓間的糾紛,一定要沉下心,邁開腳,張開嘴,用真情去感化他們,用法律去指明方向,七級司法所會繼續做好人民調解工作,聯合專職人民調解員加大力度化解基層矛盾糾紛,全心全意為人民群眾服務。(山東省聊城市陽谷縣司法局七級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