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法制傳媒網:(李婷婷)“你好法官,我要起訴,我的超市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合伙人兌出去了,我現在連店的門口都進不去,里面還有我的東西,我的投入,這些損失我必須要回來。”7月8日,一位當事人風風火火來到池北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
一對閨蜜合伙經營超市,最終因分紅問題產生矛盾,矛盾持續三四個月,經公安機關調處多達四次,雙方心結卻仍未化解。如今,其中一方又采取了過激措施。
吳某與張某是多年的閨蜜,2024年11月份,兩人滿懷期待簽下一紙《合伙協議書》,雙方投入40萬經營超市。然而,超市經營遠比想象的更復雜,賬目不清、一直沒有分紅、經營與管理的理念不同讓雙方的友情逐漸產生裂縫。隨著超市經營每況愈下,張某就虧損問題與吳謀協商想把經營場所兌出去,但遭到吳某拒絕。期間雙方發生多次爭吵,還一度因為矛盾激化報警至公安機關。后來因張某私自把經營場所兌給他人,吳某一氣之下訴至池北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
受理此案的法官敏銳地察覺到,倘若按照常規流程立案判決,不僅會讓雙方陷入“兩敗俱傷”的境地,矛盾也無法從根本上得到化解。更關鍵的是,涉事超市已經轉手兌出,新的承租方若因此無法正常運營,極有可能引發新的糾紛,導致問題進一步復雜化。
為此承辦法官聯系合伙人張某到池北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進行協商,希望能妥善解決雙方的糾紛。然而,張某一踏入綜治中心大廳,情緒便瞬間爆發,對著在場的吳某厲聲指責,將過往的不滿一股腦傾瀉而出,言語間充滿火藥味,現場氣氛頓時劍拔弩張,仿佛隨時會引發更激烈的沖突。見此情形,池北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駐點的公安機關工作人員與信訪辦工作人員迅速上前,沒有急于評判對錯,而是巧妙地從兩人曾是從多年閨蜜、合伙初衷及創業艱辛切入勸導,張某吐露心聲,但仍未給出確定的返還數額。
考慮到雙方的情況有所緩和,法官決定采取“背對背”的調解方式,避免雙方再次對抗。從下午2點多到4點多,法官輪流與張某、吳某溝通,在一次次進出調解室的過程中,糾紛的枷鎖逐漸被打開,一對閨蜜心中的“裂痕”也慢慢被撫平。最終雙方達成一致:張某退還吳某8萬元,并在法院、公安機關、信訪辦的見證下簽署了一份解除合伙協議。
走出調解室的大門時,雙方對法院、公安機關、信訪辦進行感謝,張某表示:“沒成想,我們的事情不用開庭,在調解室短短幾個小時就解決了,居然這么便民。”這場糾紛的句號,最終畫在了法律與情理的交匯處。
法治的獲得感藏在群眾的笑容里,該案的圓滿解決充分體現了池北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深度融入基層社會治理的積極行為。在新時代法治建設的征程中,白河林區基層法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將“于法有據、融情于理”的理念貫穿于調解工作的每一個環節,傾聽群眾心聲,化解矛盾糾紛,用行動詮釋司法為民的初心與擔當,以多元解紛“小切口”助力社會治理“大文章”。(吉林省白河林區基層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