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法制傳媒網:(林茂 王立威)現在的人越來越依賴手機,不管吃飯、睡覺、走路、坐車,基本是手機不離手,甚至產生了“手機依賴癥”,但平時稍有疏忽,可能就有人“動”了你的手機。近日,由山東省濟寧市任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2起盜竊手機案一審宣判,一起來了解一下。
市民醉酒睡路邊,男子趁機偷手機
2020年6月,被告人張某在騎電動車去上夜班的路上,見有人醉倒在路對面,同時身旁還放著一部手機。張某左右觀察看周圍無人便心生貪念,隨即停下電動車將手機盜走。經物價部門鑒定,涉案手機市場價格3120元。
張某接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后主動到案,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涉案手機被依法發還被害人。
近日,法院以被告人張某犯盜竊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95后女孩辦公室偷同事手機轉賣
被告人許某在辦公室將同事放在辦公桌上的一部蘋果手機盜走,而后以2900元的價格賣給回收二手手機的商販,后被公安機關追回并發還被害人。經物價部門鑒定,涉案手機價值3300元。
日前,法院以被告人許某犯盜竊罪,判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檢察官提醒:出入公共場所請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手機、證件等貴重物品,以免不法分子見“財”起意,如發現財物被盜一定要及時報警,最大限度挽回經濟損失;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念,切莫因一己私欲斷送大好年華,當下公共監控探頭密布,即便一時“得手”,事后豈能逃脫?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山東省濟寧市任城區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