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對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對統計造假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對統計違法行為絕不姑息的態度非常明確。
《關于2020年統計違法案件查辦和責任追究情況的通報》(以下簡稱《通報》)中,2020年,相關地方黨委、政府就國家統計局直接查處的70起統計違法案件落實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責任追究,受到處分處理人員中,其中黨紀政務處分208人,組織處理397人。其中,黨委政府領導干部296人,統計機構干部159人,其他部門干部150人。統計機構受處理人數占到26%。現在專業數據上報都是通過聯網系統直報,統計機構人員如果再參與其中,實屬不該;統計機構人員簡單的講,只是負責數字的搬運、審核、分析,這點抗壓、抗干擾能力都沒有,實屬不該;領導干部為了自己的政績已提拔(有的可能沒來得及提拔),而你待在這里等待的是處分處理,去幫這樣的忙,實屬不該。
《通報》中,受到行政處罰的943家企業中,其中警告153家,警告并罰款790家,罰款金額共計2932萬元,121家被認定為統計嚴重失信企業。警告并罰款企業面占到83.78%,平均每家被罰款3.71萬元。被認定為統計嚴重失信企業面達到12.83%。《山東省社會信用條例》已經在2020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被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將被采取七項嚴厲懲戒。對于企業的統計違法行為,要受到行政處罰,有的還要被列為統計嚴重失信名單,將嚴重阻礙企業的正常發展,實在是得不償失。
作為統計中人堅持實事求是,提高數據質量,同統計違法行為做斗爭,全面防范和嚴肅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是我們的職責和使命;為歷史譜寫客觀真實的統計數據答卷,是我們統計人永遠不懈的努力和追求。(作者:山東省臨沭縣統計局 胡尊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