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法制傳媒網:(李孟嬌 康馨文)近年來,吉林省臨江林區基層法院在民事審判工作中始終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工作原則,秉持“如我在訴”的理念,創新調解方式方法,促進了轄區經濟、社會的穩定和發展。
增強內力,形成多元調解合力。將調解工作制度化,形成三級調解工作格局。使立案庭、綜合審判庭、執行局等部門分工不分家,相互配合,努力提高調解案件的即時履行。承辦法官調解不成的案件,及時向庭室負責人匯報,庭室全體干警分析案情,研究矛盾糾紛的深層次癥結所在,尋找利益平衡點,再次組織當事人進行矛盾糾紛的疏導和化解工作。近三年院領導參與促成達成調解成功的的案件為50余件。
巧借外力,形成聯動調解格局。依托“法官進網格+人情紐帶”機制,在情、理、法之間找到平衡點。利用此機制,近三年調解案件數量為30余件。在有律師代理的案件中與律師加強溝通和法律釋明,提出調解方案,繼而在律師的參與下促成當事人之間的和解。近三年我院有律師參與最后促進達成協議的案件為30余件。將府院聯動引入民事案件調解工作當中。對于建設工程等糾紛,及時與鎮政府取得溝通,確保矛盾糾紛及時化解,利用此平臺共調解案件10余件。
科技發力,形成高效調解體系。對于距離較遠的當事人,為減輕他們的訴累,提升調解效率,采取“互聯網+法院”工作模式,通過“人民法院在線服務”平臺調解案件,在“線上”案件審理的全流程,近三年共利用云上法庭在線調解案件20余件。
臨江林區基層法院明確自身定位,將司法公權和審判實踐融入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大局之中,注重調查研究,積極運用巡回審判等方式,取得“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實現案結、事了、人和。(吉林省臨江林區基層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