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法制傳媒網訊:(元瑞紅)近日,山東省威海市文登公證處成功為某公司辦理網頁證據保全公證。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連鎖快餐店,該店一直以其獨特的制作風味和良好的口碑受到大眾的歡迎和好評,多年來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但近日發(fā)現(xiàn)在很多知名網站上,均有一些不法公司以不同的方式發(fā)布與其相同或相似的信息,嚴重侵犯了其商標權,給公司的名譽和經濟效益帶來重大的損失,該公司要求對侵權的網頁內容進行證據保全公證,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我處兩名公證人員根據委托代理人的請求,首先審核申請人的身份以確信對方有資格申請公證,并審查該代理人的代理權限、期限、告知當事人申請網頁證據保全的注意事項和法律后果。之后,公證人員親自操作前期的互聯(lián)網連接、清除記錄、對計算機及存儲介質進行清潔性檢查工作。前期工作完成后,公證員對電腦操作的所有步驟、時間和進入網頁的先后路徑及對出現(xiàn)在電腦屏幕上的網頁內容的復制過程實時現(xiàn)場進行監(jiān)督,對每一個取證環(huán)節(jié)、操作細節(jié)都進行了詳細的記錄、截屏保存,并全程錄像。取證完成后,公證員依照真實合法的原則向申請人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網頁證據保全公證書。
保全證據公證書是法院認定事實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經過法定程序公證證明的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根據法律規(guī)定,保全證據公證書的證明力高于其他一般證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第77條第2款規(guī)定:“物證、檔案、鑒定結論、勘驗筆錄或者經過公證、登記的書證,其證明力一般大于其他書證、視聽資料和證人證言”。(文登公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