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法制傳媒網(wǎng):狗,無論是在古代還是現(xiàn)代都因為它的機智勇敢、忠實可靠都被人譽為“忠臣”。中國古代有義犬救主、義犬伸冤、義犬報恩等諸多故事和傳說。正由于狗的忠誠,無論主人貧窮與富有都是忠貞不貳,所以,狗成了人類的朋友,也正是這樣,很多的人或者家庭都飼養(yǎng)起了狗。
但如果有誰說養(yǎng)狗只有快樂從來沒有一點點煩惱,那倒是有點懸的說法。也就在近日,家住湖南衡陽市的張女士卻因為家中的寵物狗與鄰居鬧得憂心忡忡、茶飯不思。
一天傍晚,張女士與往常一樣帶著剛剛飼養(yǎng)的寵物狗在小區(qū)旁邊的公園里散步,走了大約半小時,張女士感覺疲倦,就座到了公園的板凳上休閑,寵物狗也跟隨張女士躺在旁邊。不知道什么時候,一輛電動車從狗的身飛馳而過,寵物狗猛的一立站了起來,就在此時,剛好有一個老年人也從狗的身邊散步路過,看到狗突然站起并向老人方邁進幾步,老人以為是狗要對她發(fā)起進攻,在驚慌恐懼之中后退幾步,一腳踩空,摔倒在地。
事后,老人到某醫(yī)院住院治療了7天,花費醫(yī)藥費一萬二千元。老人的家人找到張女士要求賠償。
張女士認為:老人的摔跤與自己無關,一不是自己推到老人的,二自己飼養(yǎng)的寵物狗并沒有對老人發(fā)起進攻、也沒有對老人有任何撕咬、撲倒、吼叫的情形,所以自己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老人的家屬認為:老人的摔跤是因為張女士帶狗在外,沒有把狗用繩拴住而被狗驚嚇所受傷,所以張女士應該對其承擔賠償責任。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誰也不服誰。雙方經(jīng)過司法調解組織多次調解都無功而返,老人的家屬也放話出來,準備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權益。張女士對此向筆者提出咨詢自己是否需要對老人的摔跤承擔法律責任?
【律師解析】
張女士對老人摔跤致傷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張女士作為寵物狗的飼養(yǎng)人,對其在外遛狗行為需要有更高的注意義務。張女士不但沒有對寵物狗進行用繩子拴住,也并沒有對所飼養(yǎng)的狗采取其他安全措施。湖南君杰律師事務所許小軍律師解析說,本案中,張女士的寵物狗雖然沒有出現(xiàn)撕咬、吼叫、撲倒的情形,老人的摔倒也并非寵物狗直接接觸所致,但因為張女士對寵物狗沒有進行拴住等安全保護措施,加上動物自身具有的危險性,狗的突然的起立及走近的動作,導致老人心理恐懼退步摔倒,其誘發(fā)的損害完全符合《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規(guī)定:飼養(yǎng)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yǎng)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故此,張女士應該對老人的摔倒承擔賠償責任。
【呼吁】
如今,城市里飼養(yǎng)寵物狗的家庭和個人非常普遍。無論走在小區(qū)、還是大街小巷、公園廣場狗狗溜達、犬只亂竄、驚嚇路人,給市民人身安全和交通安全造成影響,尤其對老人和兒童造成安全隱患;同時也有損市容市貌損壞和環(huán)境污染的影響;呼吁“文明養(yǎng)狗、依法養(yǎng)狗”。(文/湖南君杰律師事務所律師 許小軍)